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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北新不锈钢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工程复工续建成本造价测算咨询机构选聘公告
(2021)北新物流破管字第16号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8日作出(2021)川0182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于2021年3月31日受理珠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成都北新不锈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物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1年5月14日作出(2021)川0182破2号《决定书》,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四川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担任北新物流公司管理人。
为了准确、客观测算北新物流公司“成都北新不锈钢物流集散中心”工程续建竣工的各项成本和费用,为实现和解或重整提供参考依据,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8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6条之规定,经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北新物流公司开发的“成都北新不锈钢物流集散中心”工程进行续建竣工各项成本造价进行测算,现就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北新不锈钢物流集散中心续建竣工成本造价测算咨询机构选聘
二、基本情况
北新物流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许春官,住所地为成都市彭州市三界镇,注册资本100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5773664103,主要经营范围是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和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不锈钢制品批发、零售等。“成都北新不锈钢物流集散中心”项目由北新物流公司开发建设,项目规划用途为专业化市场与商品集散中心。位于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原三界镇袛园村、高寿村),项目占地约30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1.9万平方米,目前项目规划主体建筑共25栋,建筑面积约15.9万平方米,含商铺940套,目前建筑主体已施工完毕,水电工程、消防工程等后续施工建设工程尚未完成。
三、工作范围和要求
1. 造价咨询机构依据原建设方案、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对“成都北新不锈钢物流集散中心”完成复工续建(达到交付条件)、竣工验收备案需产生的全部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造价测算。
2. 参选单位向管理人提交竞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及项目现状参与竞争。
3. 工作要求
(1)了解项目施工现状,摸清规划施工方案,根据现有商业环境和建筑行业条件,测算工程续建及其他相关(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成本和费用。
(2)进场开展工作后20天内出具相应工程造价测算报告。
(3)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就工程造价测算事项或内容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或说明。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请各机构自行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人员、差旅、税款等一切费用,并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支付。
五、报名及评选条件
1. 参选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工程造价鉴定工作所需的从业资质和服务能力。
2. 参选机构已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备选名册。
3. 与管理人、债务人(北新物流公司)无利害关系,或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受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1年3月31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过服务;
(3)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工作的情形。
4. 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断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5.熟悉破产法并曾承接过类似造价鉴定业务者优先考虑。
六、参选文件编写
参选机构向管理人提交的参选文件(一式贰份)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1. 参选机构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计划和安排、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组成等);
3. 报价函(应包括如下内容:认可鉴定费用的支付主体为债务人,作为破产费用,根据破产程序进展情况由管理人安排支付时间);
4. 从事破产案件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及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的相关案例及业绩证明材料;
5. 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备选名册的相关证明材料;
6. 本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人员名单简历及相关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
7. 承诺函(承诺近三年参选机构及从业人员未受主管部门或行业处罚或处分、与管理人、北新物流公司无利害关系)。
8. 参选文件所需其他附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的书面文件。
竞选文件应进行装订并加盖公章后进行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拟参选机构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或成交资格。
七、通知选聘结果
1. 管理人将结合报名机构数量及提交材料等进行综合考虑和评定,择优确定造价鉴定机构,并报彭州市人民法院备案。
2. 报名的竞选机构一旦中选,管理人将发送中选通知书,中选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造价鉴定服务合同。为了保证破产程序的有效推进,对于不按时、按质提供服务的中选机构,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管理人有权直接指定备选机构或其他合法中介机构履行造价鉴定工作。
八、报名材料递交
1. 拟参选机构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竞选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日下午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
2. 现场或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99号棕榈泉国际金融中心16F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收件人:王律师 ;17608098850。
3. 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申请文件,视为无效。
九、联系方式
单位:成都北新不锈钢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王律师 1760809885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中段199号棕榈泉国际金融中心16F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成都北新不锈钢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