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Du Association of Bankruptcy Administ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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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申报债权通知书
(2021)川1602破3号
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果山社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居民小组、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果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四川君沛源建设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二一年九月九日以(2021)川16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四川君沛源建设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安天蓬食为安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以(2021)川16破申1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本院审理。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指定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你们在收到本通知后,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大道三段2号信和信律师大厦11层;邮编638000;联系人:李明亮,联系电话:13696188855)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下午15时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请你们准时参加,并向本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