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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龙集团十家关联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9日受理四川国龙集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龙金属”)重整“(2021)川0113破2号”、成都合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其包装”)重整“(2021)川0113破3号”、成都国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龙物业”)重整“(2021)川0113破4号”、四川国龙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龙科技”)重整“(2021)川0113破5号”、四川泰昌行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行”)重整“(2021)川0113破6号”、成都中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彬贸易”)重整“(2021)川0113破7号”、成都中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彬科技”)重整“(2021)川0113破8号”、四川源发北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发北辰”)重整“(2021)川0113破9号”、四川国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龙房地产”)重整“(2021)川0113破10号”,并于2021年5月10日受理成都新莲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莲花”)重整“(2021)川0113破11号”,并指定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以上十家国龙集团关联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1年7月6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根据国龙金属、国龙科技、国龙房地产、新莲花、国龙物业的申请,决定准许国龙金属、国龙科技、国龙房地产、新莲花、国龙物业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为促进国龙集团重整成功,维持国龙集团经营能力,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投资人的引入工作能够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各方监督,招募人(国龙集团及管理人)已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引入及确定投资人。现特发布本公告,招募意向投资人参与国龙集团关联公司重整。
特此公告。
国龙集团
国龙集团10家关联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