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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秀投资一债会-公告 2021-03-12
案号:(2021)川0107破2号
案件类型:破产案件
经办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管理人主要负责人:曹静
破产管理人: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公告内容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 川0107破2号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吴东文的申请于2020年11月30日裁定受理四川省文秀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审理,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指定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省文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四川省文秀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4月9日前向四川省文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5层;联系人及电话吴林峰, 1335006389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四川省文秀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四川省文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09: 30在本院第 十四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