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Du Association of Bankruptcy Administ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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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英律师,现为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破产重整与清算专业组负责人,执业21年,从事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工作超6年。在破产重整、清算、和解、重组、法庭外债务重组及其他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成熟经验及突出优势。兰英律师曾为多家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解决方案。 在兰英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形成了独特的办案方法和感悟。兰英律师认为“慎终如始,则无败事”,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破产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进步和完善。自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首次进入大众视野以来,破产管理人便担任着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其能力和素质往往影响着破产审判工作的质量、关系着破产企业的命运、牵动着社会的稳定。实践中,破产案件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律师专业无边界,对破产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要求较高,不仅要通晓熟知《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而且要熟悉很多经济财会知识、商事规则,还要具备相应的实践经验及其他专业技能。换言之,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处理的不单单是各种法律事务,还需要处理各种非法律性事务。作为从业者,应不断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促进管理人队伍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