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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资料
李正国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所属机构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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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国律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1995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2003年担任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李正国律师执业以来,担任了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了多件有影响的刑事、行政、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投融资、商事合同、公司并购等重大非诉讼和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李正国律师善于敏锐地抓住案件的关键,擅长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倾力为委托人服务,得到了各方一致好评。

社会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 第五届公安部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 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四川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 民盟四川省委副主委; 四川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四川省法学会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 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获得荣誉
  • 2019年9月被成都市监察委员会聘为特约监察员
  • 2016年2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 2010年5月被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律师”称号
代表业绩
为政协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财政厅、武警四川省总队、武警水电三总队、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德阳凯州新城管理委员会、中国石油、四川发展、浦发银行、华融资产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