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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理事会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23-10-10 16:36:55

(2021年3月17日二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经过三年发展,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破产协会”或“协会”)在服务会员,助力破产审判等方面作出了贡献。但是由于破产协会会员具体情况的不同,还不能满足成都日益增长的破产案件审判需要,破产协会会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协会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做好破产协会工作,首先要明确协会现状,明确协会所处的发展阶段;其次要明确协会发展目标;再次要找准协会发展的方法和路径,推动协会健康、快速发展。

一、协会定位

破产协会发展的首要问题是要找准定位,成都破产协会可定位为“专业、开放、共益、自律”的社团组织。破产协会要以服务会员,服务企业,助力审判,推动发展为宗旨,要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升协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一)专业:一是指破产协会是专业机构的协会,要体现专业性;二是破产协会在发展过程中要体现专业水准,提升专业形象,获得专业认同,其专业性不仅体现在会员服务的专业性,还体现在协会管理的专业性,以及协会和会员形象的专业性。

(二)开放:破产协会必须开门办会,一是体现办会理念的开放,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二是组织的开放,可以通过修改章程,或建立合作关系,将与破产清算业务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比如有关基金公司、上市公司协会、交易商协会、评估公司、产权交易所、拍卖公司等吸收成为特殊会员或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三)共益:强调协会要服务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要为会员成长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支持,创造条件,要促进会员整体业务能力提升,实现共建、共进、共益、共享。

(四)自律:协会作为社会团体法人,一定要加强会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建设,制定执业行为规范,建立内部纪律考核机构,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二、目标

成都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定要对标一流,勇争一流,要打造一批在全国破产管理人行业具有领先地位的会员单位,推动成都市破产管理人行业迈入全国一流,推动成都市破产管理人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重点工作

破产案件审理得好不好,快不快,破产管理人是关键,破产管理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决定了破产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是影响当地营商环境的重要的因素之一, 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使命就是要培养一支专业的破产管理人队伍,为法院助力,为企业分忧。破产协会的工作,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要设立协会党组织,突出党建引领作用,要建立协会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二)健全内部组织架构。形成“议、决、行、监”协会治理体系,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重在协会工作开展,专业委员会重在协会业务建设。专门委员会分为:会员发展和权益保障委员会、业务培训委员会、宣传和对外交流委员会、监督和惩戒委员会、争议调解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可分为:重组业务委员会、清算业务委员会、审计和财税业务委员会、府院联动和政策研究委员会、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职责开展工作,最大程度发挥协会职能。

(三)建立业务合作处理机制。破产案件涉及面广,破产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是商业问题、社会问题等,协会要为会员搭建更多平台,建立更多渠道,建立更多业务合作处理机制,一要协助搭建好府院联动机制,要与政府经信、税务、市场、城建、规划、国土、银监等部门建立沟通渠道,定期向相关部门推送有关破产专业文章,宣传成都法院的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以及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二要与有实力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商协会、产权交易机构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协会与其他机构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为破产个案的处理提供更多资源和信息;三要加强协会与学术机构的交流互动,掌握了解《破产法》理论和实践新动态,要为破产个案处理方式方法的创新提供理论支持,要对破产案件有关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和提炼;四要与其他中介机构形成合力,要与会计、评估、征信、知识产权等部门建立合作关系,既要突出协会会员的专业性,又要促进与其他专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会员专业能力的快速提升。

(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一是通过邀请审判专家、理论专家、实践专家进行培训或举办论坛、沙龙、研讨、座谈、征文比赛等方式交流经验,提升能力,带动专业的发展;二是组织制定相关业务指引,比如《债权审查指引》《资产接管指引》《重整计划草案指引》《清算指引》《和解指引》《重整监督指引》《职工安置指引》《风险控制指引》《附院联动机制建设指引》等,通过组织制定相关指引,培养专业人员,为破产清算工作提供标准和参考。

(五)加强破产工作宣传。破产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社会的广泛支持,破产协会要利用各种平台宣传“破产”在经济、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要在党政部门领导中进行宣传,使相关领导对“破产”有更多的理性和准确的认识,支持破产业务的开展;二是要在企业中进行宣传,让企业主准确认识“破产”在生产要素重组、社会矛盾化解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要在社会中进行宣传,要让社会公众理性对待投资,理性参与商业活动,准确识别风险,培养社会诚信意识和自担风险意识,不能因自身投资问题就去找政府,就去缠法院,就去搞信访,要在更广范围内宣传破产法律制度和规定,宣传成都的破产审判实践和经验,宣传成都破产管理人的经验和做法,让社会理解“破产”、支持“破产”工作。

(六)保障会员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正当的诉求和呼声,要加强管理人基金建设,要对管理人基金的建立、保管、使用、监督建立起一套完整规范的程序,并加大检查力度,体现互助性和共益性,为无产可破的企业的管理人的劳动付出提供补助。扩大协会基金来源,落实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的公益基金计提标准,提高会员办理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人报酬。

(七)加强会员自律管理。破产管理人尽管在法院的监督下开展工作,但是由于破产管理人的水平参差不齐,职业道德情况不一,破产协会要组织制定破产管理人执业行为规范,建立相应的内部惩戒机构,为破产管理人执业划出红线和底线,把破产管理人的执业权限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利用破产管理人职务之便损害债务人、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和谋取不当利益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分,以纯洁破产管理人队伍,提升破产管理人的社会公信力。

四、工作方法

(一)统筹规划。要做好破产协会四年发展目标和规划,画好发展蓝图 。要统筹协调好各方关系和力量,为协会发展增添动力。

(二)分工合作。要将协会四年任务分解到每一年度,分解到每一名副会长和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头上。要对每位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进行清晰定位,建立工作规则和工作纪律,并加大考核力度,既要身先士卒“带头干”,又要调动热情“一起干”,既要分工又要合作,形成整体合力。

(三)建立机制。协会的指导单位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是要建立报告请示制度,协会的重大事项和突发问题,一定要及时请示和报告,获得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帮助和支持;二是要建立奖惩制度,要对工作热情高、工作能力强、工作效果好的会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和表彰。